车险费改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是不是真的就是直接降费了呢?

来源:小皮车爸 | 2020-12-01 09:42:39 |

近日,关于车险改革的消息车已经成为车友之间谈论的热门话题了,保险企业的客服人员推荐车险的话术里面也已经加入了车险改革。关于车险的改革,政策落地将会在9月19号,此次车险改革具体是改了什么,改过之后对我们买车险有哪些影响,是不是真的就是直接降费了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车险改革来自于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具体将在9月19日开始实施。这次改革中,很多车评人,保险行业人士,经济评论等给出的结论大致一致就是,明确了,短期内要“降价、增保、提质”。通俗简单的来说,就是降低车险保费的价格,增加车险保障的范围,还有一个就是提升车险企业的服务质量。好像是很厉害的样子,这么一来,作为车主,那就是皆大欢喜了,来看具体条款。

按照《指导意见》,首先说的就是交强险,这是我们车主购车必须要购买的保险,这么多年以来终于保额有了提升。此次车险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这是一直延续了很多年的交强险,就目前的社会经济情况来说,早就应该提升的保额,此次终于是提升了。

交强险就是提升保额了,也就是实际的理赔额度,接下来就是商业车险方面,《指导意见》指出,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至500万元提升到10万至1000万元。简单的来说吧,就是第三者的最高限额,从之前的500万,提升到了1000万,也是一个保额的提升。当然了,购买更高的保额,保费也是要增加的。

还有一点,就是贷款购车的朋友经常会遇到的一项,第一受益这一项。《承保要点》中明确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各保险公司要避免在车险保单中添加关于“第一受益人”此类特别约定。保险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险保险合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业务合规经营,根据近年来司法判决案例和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新增上述表述。这个简单,就是以前我们抵押贷款分期购买的车辆,车险的保单上会有一项注明,第一受益人为“xxx银行”,保险的受益人就变为了贷款给我们的银行了。现在这一项不可以注明,直接取消了。

还有一个商业险,保险范围的增加,商业险主要险种,就是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这个就是把之前的盗抢险,玻璃险,涉水险,直接就包含在了车损险之中,不需要再单独购买这些险种了。

增加的同时,也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这就是一些增加了提升车险企业服务质量的条款,救援,代驾等等,可以更好地体现车险企业的服务水平。

在《指导意见》中还有一条,关系到我们第二年,第三年车险费率的一条。为“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原来没有‘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那么,就是加上了“至少”这两个字,代表着什么?

这就意味着,以前比如说三年没有出过事故,无赔优系数(简单可理解为没有发生赔付可以享受的优惠折扣)就是0.6,但是,一旦车主出现一次事故之后,这个系数就变成了1.2,现在规定是至少考虑3年,也就是说,如果往前3年都没有出过事故,系数变为0.6了,那么下一年出事故的时候,也不会一下子就变成1.2,可能只会微涨一些,具体涨多少呢,这个还是不知道的,计算方式还是在车险企业的。

车险改革政策说到这里,主要的一些基本就说完了,那么现实中的车险购买是如何的呢?虽然到9月19号政策才真正的落地,不过,很多车险企业已经开始新一轮的车险促销了,来看一下小皮车爸车险的一个报价和新政策的对比吧。

车险销售员是这么说的,车险改革之后呢,对于多年没有出险的车主,车险可能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对于新车,或者说是第二年续保的车主,在政策落地之后的保费,很有可能会是一个保费增加的情况。看下这台车的报价,大概就会增加300元左右了。当然具体的报价我们还不知道,不过呢,车险企业从知道新政策的时候,大概就已经开始研究对策了,你们说是不是呢?车险保费是不是真的会降,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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